以弗所書第4章 |
1 我爲主被囚、勸爾行事、稱所蒙召之命、 |
2 謙讓、温柔、忍耐、仁恕、 |
3 以平和相維繫、務守聖神所賦之一心、 |
4 蓋體一、神一、爾蒙召所望之福亦惟一、 |
5 主一、信一、洗禮一、 |
6 上帝一、爲萬有之父、宰萬有、貫萬有、居爾中、 |
7 賜恩我衆、依基督所予之量、 |
8 經云、其昇上、其擄敵、其頒賜與人、 |
9 謂之昇者、必先降於下土、 |
10 降而後昇、高於諸天、博施濟衆、 |
11 其所賜者、卽使徒、先知、傳福音者、牧師、訓蒙者、 |
12 使聖徒德備、克盡厥職、廣基督之體、 |
13 至於我衆共此信、識上帝子、得成人、其分量充實若基督、 |
14 毋若小子、受人詭譎伎倆、以其教風動煽惑、 |
15 基督爲教會首、爾居仁而言實、萬事託之生長、 |
16 賴基督全體聯絡鞏固、百節相承、依才運動、故能生長、充周以仁、 |
17 我念主勸爾、勿效異邦人所行、志意虛妄、 |
18 心思蒙昧、頑囂無知、棄上帝生命之道、 |
19 失其本心、逞一己邪侈、行惡無度、 |
20 爾學基督不如是、 |
21 蓋爾聞而受教、順耶穌眞理、 |
22 以前此私欲溺志、則革其故態、 |
23 心神更新、 |
24 效上帝以義以潔所造之新人、 |
25 故當去僞、人人言眞、因吾衆相爲手足、 |
26 怒不可過、勿藏怒至日沒時、 |
27 勿容魔乘間、 |
28 竊者勿復竊、寕服勞、善工作、得以周貧乏、 |
29 惡言勿出於口、言必善以輔德、益諸聽者、 |
30 上帝之聖神印爾、至於贖日、毋令彼憂、 |
31 勿乖僻、忿怒、誼譟、訕訝、暴戾、 |
32 彼此仁愛、惠心、上帝緣基督赦爾罪、爾當互相赦罪焉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