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

第11章

1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、

2 告以色列族云、世之牲畜、有可食者、今詳言之。

3 凡畜之分蹄、支趾、反芻出齧者、俱可食、

4 第分蹄不可食、第反齧不可食、駝雖反齧而不分蹄、是以不潔。

5 吵噃與兔、亦反齧而不分蹄、亦不潔。

6 併於上節

7 豕雖分蹄支趾、而不反齧、亦不潔、

8 其肉勿食、其尸勿捫、俱爲不潔。〇

9 水中百族、或出於河、或出於海、凡有翅有鱗、俱可食。

10 凡在水中之生物、或出於河、或出於海、無翅無鱗者、爾必視爲可憎、

11 毋食其肉、必視其尸爲可憎。

12 水族無翅無鱗者、俱爲可憎。〇

13 羽族中所可憎而不可食者、鷹、鶚鵰、

14 鸇、小鷹、與其類、

15 鴉與其類、

16 雌雄之駝鳥、魚鷹、雀鷹、

17 鸕鶿、魚狗、鷺鷥、

18 鴆鳥、鵜鶘、爰居、

19 白鶴、蒼鷺、戴鵀、蝙蝠、與其類、

20 凡羽族有四足者、俱爲可憎。

21 飛蟲有四足、亦有長足高於背、能躍於地者、食之可也、

22 有若蝗蟲、蛗蟲、蜇蟲、蟿蟲、與其族類、是。

23 其餘飛物、有四足者、必以爲可憎。

24 凡捫其尸、必蒙不潔、迨夕乃免、

25 負其尸者、亦蒙不潔、當澣其衣、迨夕乃免。

26 六畜分蹄而不支趾、又不反齧者、俱爲不潔、凡捫之者、必蒙其汚、迨夕乃免。

27 四足之獸、行地用蹯者、必爲不潔、凡捫其尸、必蒙厥汚、迨夕乃免、

28 或負之者、亦必蒙汚、當澣其衣、迨夕乃免。〇

29 凡物運行於地、而爲不潔者、亦有其數、鼬鼠、鼫鼠、蜥蝪、與其類、

30 蛤蚧、龍子、守宮、蛇醫、蝘蜒、

31 此物皆能運動、悉爲不潔、凡捫其尸、必蒙厥汚、迨夕乃免。

32 凡木器、衣服、皮革、布囊、不論何物、有不潔之蟲死而墮其上者、卽蒙其汚、必置於水、迨夕乃潔。

33 凡瓦器、有不潔之蟲墮其中、則所藏之物亦汚、其器必毀。

34 器中藏水、食物爲所濡、或其中藏有飲啜之物、俱蒙其汚。

35 凡爐竈有不潔之蟲死而墮其上、則蒙厥汚、爾必毀之。

36 或泉、或井、或蓄水處、不潔之蟲墮其中、有取之出者、必蒙不潔、其水則潔。

37 如墮於將播之種則潔、

38 然種濡以水、而汚蟲之尸墮其上、則不潔、

39 如可食之畜自斃、捫之者必蒙厥汚、迨夕乃免、

40 或負其尸、或食其肉、俱蒙厥汚、當澣其衣、迨夕乃免。

41 凡蟲運行於地者、當以爲可憎、毋食。

42 凡蟲以腹行、或四足、或多足、運動於地者、俱爲可憎、勿食、

43 勿捫運行之物、使己蒙不潔、而爲可憎。

44 蓋我耶和華爾之上帝、我聖而爾亦當聖、勿捫運行於地之蟲、致己不潔。

45 我素導爾出埃及、爲汝之上帝、我聖矣、汝亦當聖、〇

46 凡六畜、禽鳥、水族、昆蟲之運行於地者、以區別潔與不潔、可食與不可食、其例若此。

47 併於上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