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
第5章

1 是以我儕由信稱義、賴吾主耶穌基督得親於上帝、

2 我今所享之恩、賴耶穌得之、而望上帝所賜之榮爲喜、

3 不第此、所喜又在患難、蓋知患難生强忍、

4 强忍生練達、練達生希望、

5 希望不啓羞、賴賜我以聖神、上帝之我愛、灌溉吾心、

6 蓋我儕無力時、自有基督爲罪人死、

7 夫代義人死者、僅而有之、代仁人死者、容或敢焉、

8 乃基督之死、則爲我罪人、上帝之愛益彰、

9 今賴其血、我儕稱義、况以之免刑乎、

10 我逆主時、賴其子之死、得親於上帝、况以其生得救乎、

11 不第此、賴吾主耶穌基督而克與之親、故我儕喜上帝、

12 且以一人、在世有罪、因罪而死、於是人皆有罪、人皆有死、

13 法未立、罪在世、惟無法、則有罪不爲犯法、

14 然自亞當至摩西、及不效尤亞當者、皆死乘權以治之、亞當乃後至者之對也、

15 罪愆不如恩賜、蓋以一人之愆、致衆死亡、孰若上帝之恩、及耶穌基督一人、恩賜於有衆、爲高厚乎、

16 定擬由一人之罪、不如恩賜由一人之義、蓋審判由一罪以定擬、恩賜則多罪而稱義、

17 夫以一人之罪、致死乘權、孰若耶穌基督、以一身便獲洪恩者、稱義而生乘權乎、

18 是衆見擬者、以一人之愆、稱義而生者、以一人之義也、

19 是衆爲罪者、以一人之逆、衆爲義者、以一人之順也、

20 律法立、而罪之多以顯、亦罪多、而恩之洪益彰、

21 罪惡乘權、死者攸係、恩寵稱義乘權、永生可致、要惟賴吾主耶穌基督爲然、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