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第27章 |
1 宜用皂莢木作方壇、長廣俱五尺、高三尺、 |
2 四隅作四角、亦以木爲、以銅飾。 |
3 灰盤、鍫、盂、鈎、鼎諸器、悉以銅作。 |
4 以銅作羅網、網之四隅綴以銅環。 |
5 壇中四圍、作緣置網。 |
6 用皂莢木作杠、飾以銅。 |
7 壇兩旁置環、貫杠以舁。 |
8 壇以板作、而空其內。山上所示爾者、必遵其式。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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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柱二十、銅座二十、鈎與桁悉以銀爲。 |
11 北旁之帷、長十丈、柱二十、銅座二十、鈎與桁亦以銀爲。 |
12 西旁之帷、廣五丈、柱十、座十、 |
13 塲之東旁、廣五丈、 |
14 左旁之帷、長丈五、柱三、座三、 |
15 右旁之帷、長丈五、柱三、座三。 |
16 用紫赤絳三色之縷、與編棉繡幬爲門、長二丈、柱四座四、 |
17 塲四圍之柱、鈎、桁、俱以銀爲、座則銅鑄。 |
18 編棉作塲帷、長十丈、廣五丈、高五尺、其座皆銅、 |
19 幕釘、塲帷之釘、與幕中所用之器、悉以銅製。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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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會幕中、法匱前之簾外、亞倫與其子、自夕達旦、必燃明燈於我耶和華前、爲以色列族歷代之永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