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

第44章

1 他又帶我回到聖所外邊[outward sanctuary]朝東的[gate];那門關閉了。

2 耶和華對我說:「這門必須關閉,不可敞開,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;因為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,所以必須關閉。

3 至於王,[prince][shall]坐在其內,在耶和華面前吃餅。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,也必由此而出。」

4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;我觀看,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;我就[face]伏在地。

5 耶和華對我說:「人子啊,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殿宇所進之口[entering in of],和聖所[sanctuary]一切所出之處[going forth of]

6 你要對那叛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,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。

7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[sanctuary],玷污了我的殿;他們[they]因你們一切可憎的事[because of all your abominations]背了我的約。

8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;卻派別人在我聖所[my sanctuary]替你們看守我所囑咐[charge]你們的。

9 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中的外邦人,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,都不可入我的聖所[sanctuary]。」

10 「當以色列[Israel]走迷的時候,有利未人遠離我,就是走迷離開我、隨從他們的偶像;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
11 只是他們仍要[Yet they shall]在我的聖所[sanctuary]當僕役,照管殿門,在殿中供職;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祭牲[sacrifice],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。

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[their]偶像前伺候這民,使[caused]以色列家陷在罪裏[fall into iniquity],所以我向他們起誓: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13 他們不可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我在至聖之處的任何聖物[any of my holy things, in the most holy place];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[committed]可憎之事的報應。

14 我卻[But I]要使他們看守殿宇,辦理其中的一切事,並作其內一切當作之工。」

15 「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。他們必親近我,事奉我,並且侍立在我面前,將脂油與血獻給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16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囑咐[charge]的。

17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。

18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可穿甚麼[any]使身體出汗的衣物[thing]

19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;他們就不[and they shall not]因聖衣使民成聖。

20 不可剃頭,也不可容髮綹長長,只可剪髮。

21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。

22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,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

23 他們要教導[teach]我的民分辨聖俗[difference between the holy and profane],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。

24 [In]爭訟的事上,他們應當站立判斷,要按我的典章判斷;在我一切的會中[assemblies]必守我的律法、條例,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。

25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兄弟[brother],和沒有丈夫[had no husband]的姊妹沾染自己。

26 祭司潔淨之後,他們要[they shall]為祭司[unto him]計算七日。

27 當他進聖所[sanctuary]到內院[unto the inner court],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,要為自己獻贖罪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
28 必有作祭司產業的[it shall be unto them for an inheritance],我是他們的產業。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;我是他們的基業。

29 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奉獻的[dedicated]物都要歸他們。

30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各樣[every sort of]供物都要歸給祭司;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,好叫他使福氣[that he may cause the blessing]臨到你們的家。

31 無論是鳥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」